涉及减免税的企业类型包括: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超过年度限额,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根据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税率而定。
出口企业:
出口企业对外销售的货物和劳务,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或者退税政策。
科技型企业:
符合国家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农业生产企业:
农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它们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包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
西部大开发企业:
在特殊经济开发区如新疆、西藏等,企业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五免五减半”征收政策,即前五年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后面五年减半征收。
特定行业的企业:
例如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医疗等行业,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免或免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可以享受“零关税”政策,包括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和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
集成电路及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企业类型根据不同的政策和条件,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相关政策,仔细研究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