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探视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
每次会见时间为30分钟。
特殊情况下,经国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会见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小时。
特殊情况
分级处遇为一、二级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罪犯,会见时间延长至一小时。
宽管级罪犯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时间。
探视时间
探视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
判决后,家属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探监,具体时间由监狱安排。
其他注意事项
探视人员必须是直系亲属,且每次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允许送物品和现金,但需经过监狱检查。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综上所述,监狱探视的时间一般为每月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一小时。具体探视时间和规定可能因监狱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监狱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