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董事会的股东人数应 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方可进行表决。具体来说,如果董事会成员为奇数,则至少需要过半数(即超过一半)的董事出席;若董事会成员为偶数,则至少需要超过一半的董事(即超过一半且为偶数中的最小整数)出席。
此外,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出席人数并没有具体的人数规定,但应当按照达到持有公司股份50%以上的要求办理。
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
确保至少一半以上的董事出席,以保证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持有50%以上股份的股东是否出席会议,以确保决议的代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