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证明是指 在司法裁判活动中,诉讼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则,通过举证和质证来反驳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主张,追求有利于自己的裁判结果的法律行为。司法证明具有规范性、对抗性、时效性、相性、相对性等诸多特点,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司法证明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举证: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质证: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提供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进行说明和质辩。
认证:
法官对证据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确定其证明力。
通过司法证明,法庭可以确定案件的事实,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