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通常包括以下职务:
村委会主任:
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村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缺席时代行职责。
村委会委员:
根据村庄大小和工作需要,通常设置一到五名委员,负责具体工作。
会计:
负责村里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综治干事:
负责村里的社会治安和综治工作。
妇女主任:
主管村里的妇女工作。
民兵营长:
在一些村庄中,可能还会设置这一职务,负责村里的民兵工作。
此外,根据工作需要,村委会还可能设置其他特定职位,如人民调解员、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等。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