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年终奖的个税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单独计算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例如5000元),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算个税,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年终奖除以12个月,根据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
并入综合所得
从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并可利用个税APP等工具进行计算以确认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