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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书什么不同

授权代理书与委托合同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行为的性质

授权委托书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由委托人单方面授予代理权,不需要受托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委托合同则是双方法律行为,需要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达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生效时间

授权委托书一经颁发即刻生效,无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或达成其他协议。

委托合同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合同后,才能生效。

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可以明确列出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特别授权代理可以涉及实体权利的行使,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一般授权代理则仅限于程序性权利,如起诉、应诉等。

委托合同中也可以约定代理权限,但通常需要双方详细协商并明确列出代理人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法律效力

授权委托书一旦有效成立,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授权书具备较强的法律效力,且通常需要公证或见证以增强其效力。

委托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并不能直接证明代理权的存在。委托合同的存在并不自动证明代理权,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

使用范围

授权委托书多用于法律、金融、房产等需要较高法律效力的领域。

委托合同则广泛应用于教育、医疗、日常生活等多个方面,涉及的事务性质更为广泛。

总结:

授权代理书与委托合同虽然都涉及委托他人办理事务,但它们在法律性质、生效时间、代理权限、法律效力及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授权委托书更侧重于单方面的授权行为,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适用于需要较高法律效力的场合;而委托合同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侧重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于各种日常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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