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
案件律师代理费
通常根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承担,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办案专用费用
包括扣留和罚没物资运输、仓储和整理的费用;按规定发给案件告发人的奖金;侦查、调查所产生的费用;办案专用车、船的燃料及修理费用;办案的宣传、大宗卷宗印刷、化验签定费用;侦查及执法装备费用等。
其他诉讼费用
包括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杂费
包括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费用。如果聘请律师,承办律师在办案中所产生的该类费用可凭票据实报实销或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包干的方式。
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事项应当交纳的费用,如申请执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等。
总结:
办案费用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法院收取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办案专用费用、其他诉讼费用及其相关杂费。具体费用项目和金额需要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