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不论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种族、性别等,都应当平等地遵守法律,并且在法律面前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审判不为罪,法律不得溯及既往
这一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不受随意侵犯,确保每个人的行为只有在经过公正审判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同时法律不得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进行追溯。
未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
法治要求任何权利和自由的剥夺都必须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宪法未列举的权利应为人民保留,确保个人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国家机关不得行使法律所未授予的职权
国家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意味着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不受外部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法律应具有至上性
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所有社会成员、组织和国家机构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
市场法治规则
市场行为应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依据和保障,市场主体可以依据法律制度享有经济民主的权益,市场正常有序运行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法治的第一要义是人人守法
法治不仅是民众守法,还包括国王、政府等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
法不溯及既往,应公开明确
法律应公开明确,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避免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进行追溯。
法律应相对稳定
法律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便于社会成员能够依据法律进行规划和行为。
特别法的制定应受公开、稳定、明确的一般规则指导
特别法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开、稳定、明确的一般规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