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遗嘱格式应遵循的要点,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立遗嘱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
遗嘱处分的财产
详细描述遗产内容,如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项目、债权等。
房产应包括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及房屋所有权证号。
立遗嘱人声明
表明立遗嘱时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声明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或欺骗。
遗产分配
明确指定继承人及分配方式。
确保遗产公平分配,如有必要,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格式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录音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形式,录音磁带封存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
其他注意事项
遗嘱人应亲笔书写遗嘱全文,不得由他人代笔或打印。
遗嘱人签名须亲笔所书,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代替。
如有修改或增删,遗嘱人须在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时间。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未经公证撤销,均为有效。
遗嘱的具体格式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地区法律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起草遗嘱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