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是指 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包括对股东身份的认定、持股比例的明确以及股东权利和义务的确定等。
股权确认的主要依据包括:
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
该协议是股东之间就公司设立达成的初步协议,明确了各股东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中详细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方式。
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凭证,证明了股东的实际出资额和股权比例。
股东会会议纪要:
股东会会议纪要记录了股东会的决策过程和重要决议,是确认股东资格的重要依据。
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
这些文件记录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决策和事项,可以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重要参考。
公司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公司记载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详细列出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等信息。
工商部门登记文件:
工商部门的登记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资格和股权的法定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包括:
善意之诉:
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对于此类诉讼,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
恶意之诉:
原告明知其无股东资格而主张股权,被告则提出异议。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将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股权确认的标准主要倾向于采取区分的原则,区分内部外部关系,涉及股东与第三人关系时要着重审查工商登记内容,涉及公司和股东关系时要审查股东名册的记载等。
总结:
股权确认是指对股东资格的确认,包括股东身份的认定、持股比例的明确以及股东权利和义务的确定。股权确认的依据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在司法实践中,股权确认之诉分为善意之诉和恶意之诉,确认标准主要倾向于采取区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