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广州市的产假天数如下:
顺产 :98天基本产假加上80天奖励假,总计178天。难产:
98天基本产假加上30天难产假,总计128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流产和计生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计15~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计21天;施行输卵管复通手术计为14天。
建议:
具体产假天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发布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