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办理暂住证的方法如下:
单位上班并提供住宿
由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租房居住
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同时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东的身份信息。
居民家中留宿
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其他暂住人员
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及近期照片等相关资料。
办理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寸一张。
《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部分情况需要)。
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情况需要)。
出租屋纳税发票(部分情况需要)。
房产证复印件(部分情况需要)。
雇主或单位证明(部分情况需要)。
办理流程
1. 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 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3. 公安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发给暂住证。
4. 持证人在暂住证有效期满后要求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办理换证手续。
5. 遗失暂住证或需要变更暂住证登记项目的,持证人应当在3日内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或者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间
一般需要一周到一个月不等,具体时间根据当地派出所的工作情况而定。
办理地点
暂住证在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