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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有哪些要求

村务公开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开内容

村务方面: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信息、集体经济项目情况、村级收支及债权债务、水电费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各类补助和补贴发放、宅基地审批、一事一议费用收取及使用情况、旧村改造规划等。

党务方面: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本村党组织对重要事项的决定及实施情况等。

公开形式

应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并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

公开程序

公开前需经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财务公开需报镇主管部门审核,村干部报酬公开需报镇党委、政府认定。

公开时限

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布。

财务收支情况若集体往来较多,则应每月公布一次。

公开监督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

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以及上级村务公开主管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公开档案

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村民反馈

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并及时解释和答复。

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要求旨在确保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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