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后申领生育津贴的步骤如下:
怀孕后至流产前
职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并办理就医登记表。
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流产后的待遇结算
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准生证》、《出生证》等。
线上申领
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生育津贴,如厦门,可以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申领入口进行申请。
审核与领取
医保经办机构会审核女职工的相关资质,包括是否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规定,以及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清晰。
审核通过后,报销的生育津贴会核拨至用人单位,女职工可以通过单位领取。
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按时申报。
如果选择线上申请,注意查看申请时间和入口,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