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轻微的交通违章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不再扣分,而只是需要缴纳罚款。以下是一些不扣分的违章行为示例:
车内未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
以前未携带这些安全设备可能会面临扣分和罚款,但现在只罚款不扣分。
违章停车:
普通道路上的违停行为现在通常只罚款不扣分,但若在交通高峰期乱停乱放或违反禁停标志,则可能仍会被扣分。
占用非机动车道:
以前占用非机动车道会被罚款并扣分,现在只罚款不扣分。
高速上轻微超速: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速未超过规定时速20%通常只罚款不扣分。
车窗抛物:
以前车窗抛物会受到扣分和罚款,现在只罚款不扣分。
乘车人未系安全带:
以前乘车人未系安全带可能会影响驾驶员的分数,现在取消了对驾驶员的扣分处罚。
车身贴纸面积超过车身30%:
以前车身贴纸面积过大可能会被扣6分罚200元,现在取消扣分,只罚款200元。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交警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