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
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购买的住房),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自用住房),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附加税
根据缴纳的增值税和相应的税率计算缴纳,具体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对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印花税
税率为0.05%。
契税
一般为3%,另有优惠。具体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购买时间有所不同: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其他费用
房屋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
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建议在房屋转让前,详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优化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