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交付方式主要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下是一些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派遣到用人单位
毕业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提供接收函。
档案由学校邮寄给单位,报到证由学生本人交到单位。
派回原籍
适用于未找到正式工作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邮寄到相应的人社局或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报到证由本人按照上面所写地点前往报到。
向学校申请保留档案
未正式就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前向辅导员提出保留档案申请,规定时间内未取走档案的,学校将按照报到证上所写地点派回原籍。
具体操作流程
填写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并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档案邮寄
档案由学校邮寄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社局对应的人才中心,具体邮寄地址需根据报到证上的信息填写。
报到证改派
如果需要改派,毕业生需先领取《调整证改派申请表》,由原单位签署意见,新单位接收并签署意见,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然后办理新证。
注意事项
报到证的签往单位应与档案接收单位一致。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具备接收人事档案资质,报到证抬头显示为就业单位,档案邮寄到就业单位;如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资质,通常报到证派遣到当地人社局,可备注单位名称,档案邮寄到当地人社局对应的人才中心。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证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毕业生可以顺利完成报到证的交付和档案的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