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纠纷权是指 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等。
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纠纷就是指因侵害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起的纠纷。
人格权纠纷可能涉及以下方面: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
姓名权纠纷:
涉及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姓名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肖像权纠纷:
涉及他人未经允许使用您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名誉权纠纷:
涉及他人通过诽谤、侮辱等方式损害您的名誉。
隐私权纠纷:
涉及他人未经允许公开披露您的隐私信息。
荣誉权纠纷:
涉及他人侵犯您的荣誉权,如非法剥夺您的荣誉称号等。
当这些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请求权。
建议您在遇到人格权纠纷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